为了规范 35kV及以下交流超导电力电缆线路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适用于35kV及以下用液氮作为冷却介质的交流超导电缆线路工程设计。
超导电缆线路设计应结合当地电网发展需求与近远期规划,开展相关技术经济论证。
超导电缆线路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