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协同降碳绩效评价的基本要求、评价指标、评价方法、等级划分、评价周期及程序。
本文件适用于设计规模不小于1万 m3/d 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协同降碳的绩效评价。其他城镇污水处理厂参照执行。